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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秦都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6-07-07    访问次数:

1.培训内容:2016年秦都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80学时(56学时专业课 24学时公需课)继续教育任务的规定,2016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安排为:①公需课(24学时,必修课)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开设《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激活与创造力开发》。②专业课(56学时,按有关规定认定减免部分或全部56学时)。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区域教育实际,按照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以报告、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为主要形式,由培训专家针对教师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

2.任务考核:①公需课培训考核为理论考试。②专业课培训考核分为校本研修反思活动和专业理论两部分考核。校本研修活动反思考核每人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校本研修反思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培训收获或感悟,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专业理论考核,每人上交一份能充分体现个人专业水平的优质培训课案或培训案例。

3.培训要求: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区教育局将协同区人社局、培训院校对培训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学员接受集中培训后,必须按要求完成培训计划。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培训院校将考核结果报秦都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培训和研修课程者,不予办理培训证书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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