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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访问次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以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强师计划,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队伍素质,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各有关高校和培训机构申报情况和学科优势,经过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22年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任务,为做好项目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项目主要包含高考综合改革及普通高中新课程专题培训项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校园长及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提升计划和基础教育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四个大类,计划培训5万人次,具体项目、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3。
      二、有关要求
      (一)科学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科学研制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培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经省培项目办审核合格方可启动培训。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做好培训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掌握条件,推选符合学科要求、学习愿望强烈、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参加培训。二是做好报到通知工作。按照各承办单位的培训通知,分项目、分学科、分期次通知到人,督促培训对象按时参训。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区)参训教师的报到率和合格率进行考核通报。三是做好项目的信息上报工作。在项目开班前15天,将《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推荐学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4)相关信息上传到“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
      (三)认真实施项目。各承办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按需施训。做好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及时向各市教育局发送开班通知和学员报到通知书;从课程安排、专家队伍、培训资源、教学设施、后勤服务等各方面积极筹备,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并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按要求及时、全面、客观上报有关数据资料,并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每个项目应为参训教师配发与培训学科专业有关的书籍和资料。培训期间,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向省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工作简报,原则上7天以内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1期简报,超过7天(不含7天)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2期简报。各单位须开展任务驱动式、参与式培训,实践课程比例不低于50%。根据项目特点,遴选高水平培训师资,高校教师、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结构合理。鼓励各单位布置特色作业,在项目实施结束后30天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优秀论文(案例)、优质课件、优秀教学设计、学员作品、教学视频等材料,每个子项目至少提交1门课程视频资源。各承办机构开发课程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项目绩效评估和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单位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后30天内,向省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培训的总结材料和有特色的过程性资料。各项目承办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态势,加强培训网络支持,做好线下转线上的预案,确保培训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省教育厅将对所有培训项目进行全过程视导,并根据视导情况与绩效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培训效果良好、视导评估排名靠前的培训机构给予项目倾斜,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作成效较差、评估排名靠后的培训机构实行警示与项目停办制度,直至取消项目申报承办资质。
      (四)严格培训经费管理。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经费标准,加强经费管理,规范支出,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五)注重项目实效。各市教育局、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项目管理与实施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培训方式的适切性、培训资源的多样性,积极创新,打造培训精品课程和培训品牌。省培项目执行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区)、各承办机构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量与绩效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电子邮箱:sxjsgzc@126.com
      联系人:邹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
      电话:029—85370080
      电子邮箱:spxmbgs@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教育培训学院327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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