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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16年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第一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7-07    访问次数: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五条,参加培训是中小学校长的权利和义务。新任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在职校长每五年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本期培训就是根据这一规定举办的一期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全程分为三个阶段五个环节。

第一阶段为集中培训阶段,从今日起到527结束,共进行20天。本阶段分为课堂研修和入校考察两个环节,并穿插进行。课堂研修环节,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在《专业职责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六大领域,从《专业理解与认识》《专业知识与方法》《专业能力与行为》三个维度,按照“应知应会”的原则,拟设了13个培训专题,由大学学科专家与优秀校长分别指导互动式专题讲座。入校考察安排了咸阳、西安、宝鸡的9所中学进行“浸入式”培训,观摩实训基地的校园环境、课堂教学、管理机制,体验特色校园文化,交流管理经验。

第二阶段为返岗实践阶段,从528日到731日,进行65天。参训校长回到工作岗位,进行岗位实践研修和远程网络研修。在认真开展调查研修研究的基础上,撰写规范的研修论文1篇。

第三阶段为总结交流阶段,时间为81日到3日。该阶段就返岗实践阶段撰写的研修论文开展交流研讨,考核考察研修成绩,举行结业典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今年的培训一是时间长,培训从今日起,到83日结束,将历时88天。二是任务重,本期培训要进行集中培训、返岗实践、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三是要求严,全体参训校长的研修论文都将进行重复率系统检测,凡是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将按不合格处理。请各位校长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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