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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访问次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重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重点工作方案
       
      2022年是我们党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由谋篇布局进入全面展开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2022年乡村教育振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发展和对乡村教育振兴的重要论述,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精准对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举全省教育系统之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以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巩固拓展好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以更加积极的作为确保乡村教育振兴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化对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认识
      1.学习宣传阐释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伟大战略意义。深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决策部署的原创性系统性研究阐释,深入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出发,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对我国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省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深学细悟、把握要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定政治站位,推进知行合一,争做一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支持者、带头执行者和忠实践行者。
      (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2.深刻领悟和定位乡村教育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乡村振兴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乡村教育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和重要保障。乡村振兴与乡村教育发展的关系,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互促共进、相辅相成的关系,既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发展,同时,更要坚定树立乡村振兴首先要乡村教育振兴的立场。2022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乡村要振兴、教育须先行”理论大研究、大讨论征文竞赛,汇集民智民意,进一步在全省教育系统增进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引发我们精聚伟力、擘画大计、扛责在肩、砥砺奋进。
      (责任单位:宣传部、振兴办。配合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二、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有保障”水平
      3.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严格落实“七长责任制”、月报制度、春秋季开学专项行动、动态监测及筛查预警摸排等制度,精准掌握辍学学生并及时进行劝返复学,严防辍学新增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责任单位:基教一处。配合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4.巩固提升精准资助工作成果。持续落实国家和省级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常态化监测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并实施精准资助。开展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实地检查,对过渡期内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实现国家和省级各项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全覆盖,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资助中心。配合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5.巩固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及时下达中央、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实施建设项目,督促市(区)县科学安排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配建学校后续建设,支持各地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统筹实施各类投资项目,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责任单位:财务处、体卫艺处。配合单位:发展处,各市、区、县教育局)
      6.巩固提升信息化发展成果。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陕西教育扶智平台”应用,深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信息化处。配合单位: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7.巩固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县管校聘”改革平稳推进。积极为脱贫县区争取中央特岗计划指标,积极争取中央“国培计划”、银龄计划、“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资金,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提升2.0工程。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深入实施银龄计划、“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乡村首席教师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等项目,扩大实施中小学银龄计划,继续做好“国培”“省培”项目。持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及早摸底掌握基层需求,争取扩大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招生,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持续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覆盖。
      (责任单位:学工部、人事处、教师处。配合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三、统筹实施有效衔接,全链条综合推进乡村教育发展
      8.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推进“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设,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政策扶持和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地市不断优化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健全城乡覆盖、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时下达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建设奖补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责任单位:基教一处。配合单位:人事处、发展处、财务处、教师处,各市、区、县教育局)
      9.大力发展乡村职业教育。实施陕西省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发展涉农职业教育,提升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进西安市产教园区、咸阳市产教融合城市、汉中市研学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配合单位:财务处,各有关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10.持续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堂供餐比例以及食堂供餐、科学配餐能力,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大宗食材采购“六统一”要求。加强资金审计管理和抽查督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加强食育教育和宣传,培育“厉行节约 杜绝浪费”良好氛围;完善企业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供餐企业监管,确保全年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零事故。
      (责任单位:评估中心。配合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11.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聚焦“三个课堂”,深入开展“课堂革命·陕西行动”活动,科学探索“名校+”、城乡教育联盟等形式,促进农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县城标准高中和示范高中建设力度。实行城乡一体、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同提升。
      (责任单位:财务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教师处。配合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12.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发挥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实施“童语同音”计划,为学前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严格落实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加大乡村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教育培训,提升乡村普通话普及率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意识。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责任单位:基教二处、基教一处、教师处、职成教处。配合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13.探索实施耕读教育。积极探索新时代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新内涵、新模式,践行“亦耕亦读”培养高素质新型农林人才,将耕读教育有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涉农高校劳动教育质量,以“名师讲堂”“博读经典”等活动形式推进耕读文明进校园、进课堂。开展耕读教育师资队伍、实践基地等建设和耕读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支持涉农高校依托农科教基地、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民丰收节、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建设一批省级大中小学耕读文化教育实践基地,打造一批劳动教育品牌项目,推动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
      (责任单位:高教处。配合单位:宣传部、学工部、财务处、职成教处、教材处、教师处,各有关涉农高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14.加强涉农高校、涉农学科和涉农专业建设。把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所需的专业列入急需专业名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增设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专业。启动实施新一轮省级“双一流”建设,积极增列农业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发挥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作用,引导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研究生处。配合单位:各有关高校、中职学校)
      15.加强农村急需人才队伍培养。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增设乡村振兴所需的医药类、公共卫生类专业,大力培养医学人才。深化学科体系改革,将中医、中药、公共卫生与医药等学科领域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学历提升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培训品牌。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研究生处。配合单位:各有关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16.积极推进种业振兴建设。鼓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良好开展技术攻关。加强种业人才引进培养。鼓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通过自身培养、国外引进、国内招聘等方式,在遗传基础、基因编辑、分子育种等领域,培养一批高端型研究人才。发挥省内农业职业院校的作用,设立相关专业,采取统招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培养一批实用型人才。依托省内外高校、协会,通过定期培训、集训等方式,为企业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鼓励企业建立专家工作室,为企业带动一批研发型人才。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研究生处。配合单位:学工部,各有关高校、中职学校)
      四、完善教育帮扶机制,加大实施各类帮扶力度
      17.持续推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以及在剔除各级财政政策补贴和资助后非义务阶段教育支出较重情况等,加强与省乡村振兴局的数据共享,常态化开展筛查预警摸排,精准掌握辍学学生,加强对市(区)县的督导,及时进行劝返复学,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升级完善“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各项资助政策,防止因学返贫致贫发生,坚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振兴办。配合单位:基教一处、资助中心)
      18.持续开展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开展好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指导。采取校企合作、专场招聘、建设实习基地等举措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学工部、职成教处。配合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
      19.持续推进双百工程帮扶。实施深化“双百工程”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调整加强结对帮扶高校力量,重点聚焦全省56个脱贫县区开展帮扶。继续实施智力、教育、科技、文化、消费等“八大帮扶”,推进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和实体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双百工程’优质农产品进高校直通车”消费帮扶活动,助力帮扶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责任单位:统战部。配合单位:各有关高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20.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力度。统筹综合各类教育资源和力量实施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举措,不断完善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三级立体化”帮扶机制,细化完善和实施中省义务教育财政项目建设类资金倾斜、“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倾斜和整体推进区域普通话普及水平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等帮扶计划,不断推出新的帮扶举措。积极配合教育部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有关高校)
      21.持续实施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对定点帮扶单位子洲县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推进教育帮扶。注重加强产业帮扶,多举措促进定点帮扶县脱贫人口提高收入。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高校、中职学校,有关厅属中学校,榆林市教育局)
      22.实施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帮扶。完善委厅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帮扶机制,及时有效开展对因灾因疫家庭学生的精准资助和各项教育帮扶工作,确保因灾因疫家庭学生不失学辍学。
      (责任单位:振兴办。配合单位:财务处、基教一处、资助中心,各市、区、县教育局)
      23.持续实施消费帮扶工作。积极有效做好教育系统省属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双百工程”消费帮扶、消费帮扶专柜、定点帮扶团采购农副产品、工会采购农副产品、苏陕协作采购等各种消费帮扶工作,为脱贫地区农民增收提供教育力量。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统战部、机关党委、振兴办。配合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有关直属单位)
      24.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帮扶工作。办好特殊教育,出台陕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重点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对身体具备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做好义务教育安置。落实国家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努力使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出彩的机会。
      (责任单位:基教二处。配合单位:发展处、财务处、基教一处、教师处、教材处,各市、区、县教育局)
      25.持续实施苏陕教育协作帮扶。不断完善苏陕教育协作机制,充分利用江苏省优质教育资源,紧盯我省脱贫地区教育工作实际,深化结对帮扶合作,指导各市县和相关高校加强与江苏对口帮扶市县和学校对接工作,确保合作项目落地,持续推进我省脱贫地区教育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发展处。配合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区、县教育局)
      五、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26.加强党对乡村教育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贯彻落实乡村教育振兴,要坚持加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突出政治功能,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振兴,各高校、中职学校和各市(区)县党委(支部)要扛起政治责任,各级书记要当好乡村教育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组织学习、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机制,准确把握工作规律,突出前瞻性、计划性、精准性,防止盲目行动,以更多精力和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教育振兴。
      (责任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27.健全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各级教育系统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机制,强化包抓责任和职能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建立完善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拟制、责任落实、组织推动、要素保障、社会动员、监督考核等机制,构建形成上下贯通、灵敏高效的乡村教育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教育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开展年度实绩考核,推动建立考核表彰激励制度。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振兴办。配合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28.注重打造过硬的乡村教育振兴骨干队伍。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实施乡村教育振兴,必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骨干队伍。各单位要将一些优秀干部选派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教育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必要舞台,要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按照省级培训市级、市级培训县级原则开展乡村教育振兴骨干队伍培训,增强做好乡村教育振兴工作的本领,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教育振兴,在乡村教育振兴中建功立业。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振兴办。配合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29.构建争先创优积极氛围。坚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原则,鼓励和提倡各单位在专业领域、属地领域、分管领域内创建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争创乡村教育振兴战略实施先锋和优质品牌。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集聚作用,振兴办每季度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收集汇总各市(区)县和各高校、中职学校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实时表彰先进,实施正向激励。
      (责任单位: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30.加强新闻宣传。加大乡村教育振兴宣传工作,注重打造过硬新闻宣传队伍,开展经常性新闻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新闻发布平台,及时解读宣传相关政策举措和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教育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实时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出一批乡村教育振兴的生动实践和成功案例。
      (责任单位:宣传部、振兴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高校、中职学校,各市、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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